征地信息需要哪些信息?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一、征地信息公開申請的有哪些,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征地信息公開申請的如下
1、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依法批準用地的批復文件;
2、征地告知書等證明材料;
3、其它可以申請公開的材料。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收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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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二、具體如何申請征地資料信息公開
1、申請征地資料信息公開的方式為向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數據電文在內的書面形式;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二十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向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數據電文在內的書面形式;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二)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二十九條
三、如何向政府征地信息申請公開
申請政府公開征地信息的流程是公民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政府部門提交寫申請書,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被申請的部門進行答復。
四、個人所得稅申報的軟件上的主管征收機關填什么,是填當地的地稅局嗎
1、個人所得稅申報的軟件上的主管征收機關是填當地的地稅局主管分局;
2、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
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應納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如何申請公司清算,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專業分析股東在下列條件下可以申請公司清算
1、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
2、申請主體是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
人民法院依法解散公司后,應當在十五日之內開始清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
(二)》第一條第一款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一)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二)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四)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
(二)》 第一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
(二)》 第一百八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