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是否需要借錢?
一、夫妻是否存在借錢
夫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所負的債務為共同債務。共同債務的定義是任何一方因家庭生活所需而產生的債務為共同債務,必須雙方共同承擔(自愿一方承擔的除外)。
除非傳銷破案起訴,一般都認作共同債務。如果一方借錢不是用于家庭生活,而是賭錢,揮霍等,這個債務,不屬于共有債務。
二、夫妻之間存在借錢嗎
存在。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于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三、婚前夫妻雙方貸款、借錢買了房,現在要離婚,欠的錢算共同債務嗎
1、關于借來結婚的錢算不算是夫妻共同債務,需要視情況而定,因為根據我國的習俗,辦理登記結婚和辦結婚酒席,通常是分開的,有可能是先領證再辦席,也有可能是先辦席再領證。
2、如果是先辦理了結婚登記,再辦結婚酒席的話,借來結婚的錢就應當被認定為是夫妻共同債務;反之,如果先辦席再領證的話,借來結婚的錢就不應當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因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成立首先要以夫妻關系為基礎,然后再看是否是給予夫妻雙方的共同意思而舉債,以及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3、認定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還可以參考最新的司法解釋。
四、婚前借錢,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婚前所欠債務不算共同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第二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三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五、夫妻共有房產一個人是否能借錢
1、可以,一個為主貸人,另一個為共同貸款人。
2、目前,最常見的就是貸款買房,但是不管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都對貸款額度有一定的限制,對還貸也有要求,需要貸款人的收入是每個月還款額度的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