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兼職入職協議有什么法律問題?
一、兼職入職協議書范本是什么有沒有法律規定
甲方乙方身份證號碼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如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1、本協議試用期限
2、乙方在協議約定工作期間應完成工作任務,遵從甲方安排,按時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3、勞動報酬甲方按元(人民幣)/月(大寫元整。
4、協議的解除變更續簽
5、乙方保證甲方:乙方:年月日。
二、入職三天被公司離職法律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勞動法規定,員工是有權在試用期期間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若單位擔心新員工隨便離職影響到單位工作,是可以在辦理入職時候跟員工協議簽訂相關的協議書。
三、試用期離職后不給開離職證明會怎樣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簽合同和上保險是任何公司聘用員工應盡的責任,法律有明確確定,不就不從網上摘錄了。只要你符合勞動法離職的申請手續,在試用期內提起3天,正式員工提起一個月,公司準許你離職,你要求開離職證明,是合理的。詳細說說這個辭職吧,試用期內提前3天提交辭職信,如果公司不給你處理,應因到第三天你可以自己走,(記得復印好你的辭職信)正式員工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信,公司理應在一個月內幫你辦理好辭職手續,主要是辦理社保減員(減員你可以下),從你提交辭職信的第一天起后的30天,你還要繼續上班,一個月結束,如果公司拒不批準,可以找勞動部門進行投訴,這個是比較有效的手段,保管好自己的辭職信復印件。如果已經準許你離職了,那么離職證明不開也可以。你可以去查看自己的社保是不是處理個人業務狀態就行了。如果是打印交給你新單位人事,他們一看就懂。你也可以和你現在公司協商,開個辭職證明很簡單的,對公司又沒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