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勞動合同是否需要交社保?勞動法是否有規定?
一、臨時勞動合同要交社保嗎,勞動法有沒有規定
1、在法律意義上,沒有臨時工這個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都是勞動工,雙方必須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明確工資待遇、工作年限等。因此“臨時工”也要參加社保。臨時招聘的工人,與正式工相對。臨時工就是暫時在單位工作的人員,臨時工指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續可能,但要有雙方達成共識的前提。
2、根據《勞動法》第二條中“勞動者”其范圍是很廣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職工,也包括了臨時工。因此,正式工也好,臨時工也罷,只要一旦與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這種關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時間,凡正式工享有的權益,臨時工也均應享有。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二條
二、沒有勞動合同,怎樣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法嗎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與公司沒有簽勞動合同,怎樣證明與公司有勞動合同關系這個問題,沒有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勞動關系如果企業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但你又需要向企業主張相關的權利,但卻苦于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不知道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事實上即便企業沒有與你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只要存在用工的事實,你還是有辦法來證明雙方的勞動關系的。 那么實踐中,勞動者可以提供哪些證據來證明呢?1、招聘登記表、報名表;
2、同事的證言;
3、工作證、門禁卡、工作服;
4、代表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
5、工資發放憑證;
6、員工花名冊;
7、員工考勤記錄。
三、沒有勞動合同,沒有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可以解除嗎
1、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如果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規定的主體資格;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2、除此之外,還可參照下列情況認定勞動關系1工資支付憑證或職工工資表;2工作證、服務證等能證明身份的證件;3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四、勞動合同沒有簽訂,沒有勞動合同怎么辦?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首先,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當然是違法的。如果現在要補簽勞動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個問題,勞動合同簽訂日期,這個很重要,你最好寫你補簽的時間,而不要寫你剛到公司工作的時間。簽訂日期與勞動合同期限是兩個問題,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寫幾個月都沒有關系,如果不往前寫也沒關系。1、你的勞動關系可以用這些資料來證勞動合同(是否補簽都可以,只要有雙方簽字蓋章)、考勤表、出入證、員工卡、工作證,工友證言等,也包括你提到的辭職報告,但這個比較難取得單位領導的簽字,而且領導簽字也比較麻煩,要證明他們的身份就很困難。你所謂的假合同反而是一份很關鍵的證據,這個可以證明勞動關系。
2、試用期只能由雙方約定,而不能由一方來說沒有勞動合同怎么辦。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由視為沒有試用期。即使是試用期,用人單位也應該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
3、加班工資你可以主張,但按照法律規定,你要舉出證據證明有加班事實的存在。一般來說,值班記錄、考勤記錄、單位的工作安排表等是最有力的證據。除此之外,證人證言也可以,但效力較弱,被采信的可能性不大。
五、沒有勞動合同,員工在沒有勞動合同下工傷怎么辦
關于工傷沒有勞動合同怎么辦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是第一,申請認定工傷,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在15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對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由有權管轄的部門書面告知申請人;申請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材料,申請人在30日內補充全部材料的,應當受理,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和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第二,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確定傷殘等級之后,就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核算工傷賠償費用了(詳細核算辦法,此文不細述)。這時候可以據此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