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能否追討加班工資?
一、職工追訴加班工資是否可以
1、可以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第4款)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二、職務行為可以向員工追償嗎
可以的,因職務行為造成第三方損害的,應當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員工是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的,單位對外賠償后,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員工進行追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三、起訴加班工資需用證據嗎
一般情況下。如果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由勞動者承擔舉證責任。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后果。
四、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職工什么情況下可以領取加班費
加班費計算公式勞動者自愿加班,可以按照公司的規定領取加班工資,但是是不能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加班工資的。只有當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時,才需支付加班工資。
1、正常工作日安排加班的,需支付1.5倍工資
工作日加班費計算方式月基本工資÷
21.
75÷
8×加班小時數×
1.
5
2、休息日安排加班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需支付2倍工資
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月基本工資÷
21.
75÷
8×加班小時數×
2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的,需支付3倍工資
法定休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月基本工資÷
21.
75÷
8×加班小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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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國家規定用人單位職工什么情況下可以領取加班費
加班費計算公式勞動者自愿加班,可以按照公司的規定領取加班工資,但是是不能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加班工資的。只有當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時,才需支付加班工資。
1、正常工作日安排加班的,需支付1.5倍工資
工作日加班費計算方式月基本工資÷
21.
75÷
8×加班小時數×
1.
5
2、休息日安排加班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需支付2倍工資
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月基本工資÷
21.
75÷
8×加班小時數×
2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的,需支付3倍工資
法定休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月基本工資÷
21.
75÷
8×加班小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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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拖欠工資員工可以申請支付令嗎
可以申請支付令。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