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壽保險能不能停息掛賬呢
一、社會保險停繳后可以用醫保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社會保險停繳3個月以上不可以用醫保。按照有關規定,參保人員因故中斷工作期間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重新工作后個人賬戶存儲額累計計算,不間斷計息。辦理正常繳費手續后,次月起可以繼續享受醫保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二、臨時交強險可以退保嗎,可以退保嗎
對于交強險來說,中途是不可以辦理退保手續的。只要交強險在保險公司辦理過戶,這時候車主就可以使用了。根據實際的規定,其中交強險保險期限為一年,一下幾種情況是可以進行投短期交強險。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或者是臨時上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規定報廢期限不足1年的,按照保監會規定的其它情形,都是可以進行投短期保險的。出險之后是可以就地理賠的。
三、現在在工作有五險一金,父母原來是低保戶,還能領錢嗎,低保會取消嗎
1、工作收入的人均未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低保會被取消,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不會被取消,能夠繼續享受低保。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十條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過居民委員會告知管理審批機關,辦理停發、減發或者增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續。
管理審批機關應當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況定期進行核查。
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但尚未就業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應當參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員會組織的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
引用法規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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