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兼并的債務負擔怎么解決?
一、企業兼并的債務負擔怎么解決?
專業分析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企業進行吸收合并時,應當公告通知債權人。公司合并后,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東,取得經合并而存續或另立的公司的股東資格。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2]《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二、企業兼并的債務負擔如何解決呢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企業進行吸收合并時,參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應當公告通知債權人?!豆痉ā返?75條規定“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惫竞喜⒑?,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東,取得經合并而存續或另立的公司的股東資格。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作了進一步的細化。具體規定,企業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業的債務應當由兼并方承擔。企業進行吸收合并時,參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應當公告通知債權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175條
[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三、企業兼并的債務負擔怎么去解決呢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企業進行吸收合并時,參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應當公告通知債權人。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公司合并后,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東,取得經合并而存續或另立的公司的股東資格。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作了進一步的細化。
具體規定,企業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業的債務應當由兼并方承擔。企業進行吸收合并時,參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應當公告通知債權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四、企業兼并的債務負擔如何解決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企業進行吸收合并時,應當公告通知債權人。公司合并后,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東,取得經合并而存續或另立的公司的股東資格。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2]《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五、請教一下被兼并企業的原債務如何承擔
被兼并企業的債務理應由兼并方承擔;新設型企業兼并應由新設合并后的企業法人承擔;收購控股型兼并,被控股企業原有債務,遺留在被控股企業內,就由被控股企業自己承擔;但是因控股企業抽逃了被控股企業資金導致被控股企業無力償還債務,則應由控股企業對被控股企業原有債務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