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在代位權訴訟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債權人代位權訴訟要注意哪些問題,代位權訴訟的注意問題是什么
當債務人遲延履行、拒絕履行債務的情形頻頻出現,債權人除向債務人敦促履行債務之外,債權人代位權糾紛突破合同相對性原則,給債權人維護權益提供一條可靠路徑。那么債權人代位權訴訟要注意哪些問題,代位權訴訟的注意問題是什么?
二、代位權訴訟,已有生效判決但未執行到位,債權人是否有權另案訴訟
代位權訴訟,已有生效判決但未執行到位,債權人有權另案訴訟。1、代位權訴訟執行中,因相對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而被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債權人就未實際獲得清償的債權另行向債務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判斷是否構成重復起訴的主要條件是當事人、訴訟標的、訴訟請求是否相同,或者后訴的訴訟請求是否實質上否定前訴裁判結果等。
風險提示代位權訴訟屬于債的保全制度,該制度是為防止債務人財產不當減少或者應當增加而未增加,給債權人實現債權造成障礙,而非要求債權人在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擇一選擇作為履行義務的主體。
三、債權人代位權訴訟應要注意什么問題
債權人代位權訴訟需要注意的問題有,⒈起訴的法定條件為,原告要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要有明確的被告,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等
⒉當事人要起訴需要準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四、債權人代位權訴訟要注意什么問題
根據法律規定,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二)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三)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
(四)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