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車費是否應該收取
一、地下停車費是否應該收取
1、地面上的停車位,都是屬于小區共有資產。
2、有些小區在交房時,物業已經在收取停車費。
3、收取停車費的相關約定應該在物業服務合同里有特別規定。在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后,小區的管理事務由業委會重新確定,原物業合同自動結束。
4、停車費是否收取,如何收取和使用,由業主大會決議后,授權業主委員會來和物業執行。
二、小區地下停車收費,業主的車一年該交多少
1、要看具體情況再定,總的來說,收費大概是肯定的,關鍵是收的錢應該如何處理。
2、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地上(地面)停車服務收費最高70元/車/月。臨時進入居民住宅小區的社會車輛,首小時內不計費,超過1小時按2元/小時收取(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費),每天(24小時以內)最高收取10元。
2、法律依據
一、根據省發改委、住建廳《關于放開住宅小區、商業配套、露天停車場停車保管服務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XX發改價格[
2015]483號)關于“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停車服務企業等車場經營者與業主或使用人通過合同或其他方式約定”的文件規定,小區停車收費屬于市場調節價。
二、調整小區停車收費標準的要求。《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對業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因此,住宅小區車場經營者要調整收費標準,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才能調整收費標準。
三、地下停車場小區物業有權強制收取停車費嗎
1、一般來說,停車場主要是地上和地下。地下停車場一般不會分攤到業主身上,屬于開發商自留資產,收取停車費合理。地上停車場是業主共有的面積,而非單個業主所有,所以收取費用也是合理的,但這筆費用應該歸業主共有。
2、至于物業費中是沒有含有停車管理的費用的,所以不能與物業費混淆。但無論地上或地下停車,物業公司必須到交管局辦理停車相關手續,否則收取費用將屬于非法。
四、商品房地下停車位收費的費用是歸業主還是物業
1、建筑物內地下車庫的歸屬,由開發商與業主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形式進行約定。沒有特別約定的,車輛的所有權屬于開發商所有。收費亦歸開發商所有。
2、但如果地下車庫不是建筑規劃范圍內的設施,是在占用業主公共區域建設的,則屬于業主共同所有。收費歸業主共同所有。
五、事故停車廠怎么收費,有收費標準嗎,停一天具體是多少錢
1、交通事故中查封、扣押產生的停車費是由交警承擔的,不是由當事人承擔,且各地的費用都不一樣;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十六條 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引用法規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二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