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拖欠貨款怎么起訴,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客戶拖欠貨款怎么起訴,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客戶拖欠貨款,債權人要起訴的,首先應當確保債權仍在訴訟時效期內,之后可以準備起訴狀、欠條、催款通知等相關證據,向債務人所在地法院起訴。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納訴訟費用,等待開庭。債權人在提起訴訟之前,還可以申請訴前保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二、信用卡欠款被起訴,起訴人不到場怎么辦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法律意見】信用卡逾期90天以上就符合信用卡詐騙的條件,銀行可以向持卡人。
如果欠款的金額達到一萬以上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的“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信用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所有權。透支數額較大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2.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可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4.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為人主觀上還必須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不能構成本罪。在此應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詐騙罪的各種行為中,行為人因行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而不盡相同。例如,使用偽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明知是偽造或者作廢的信用卡,否則,不能構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況下,區分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也應當從行為人的故意來分析,如果行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則是惡意透支,反之,則是善意透支
【法律依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三、拖欠信用卡被起訴了怎么辦,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首先可以找銀行協商處理,如果能夠協商一致可以請求銀行撤訴,如果金錢充足的話也可以及時歸還,信用卡還清以后銀行一般也不會再起訴,如果無法和銀行協商一致也無法歸還信用卡,那么只能夠積極應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