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違約責任怎么認定,有哪些違約責任,房屋租賃
一、房屋租賃違約責任怎么認定,違約責任有哪些,房屋租賃
一、房屋租賃違約責任有哪些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1、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規定對房屋進行維修養護,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應負責修理;承租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3、出賣、轉租房屋時,未按法律規定保證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或優先承租權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的,除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賃為6個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對出租房屋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合理損害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請求支付違約金。二、簽訂租賃合同合同中要詳細寫清1、租金、壓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月付、季付還是年付,壓金是一個月還是二個月的租金。
2、租賃日期,從開始到結束,要認真的寫清楚。
3、安全協議,雙方明確責任,出租方要保證所提供的物品尤其是水電煤要安全,承租方在租期內要保證房屋及物品的使用安全及不得在租期內做違法的事項,不得私自將房屋轉租或其中任一間分租等。
4、物品清單,重要的、主要的物品,如不怕麻煩盡量列詳細些。
5、違約金條款,租賃中間雙方各自有變化使租賃無法履行等合同中要明確違約金的數額。
6、合同期滿是否續租雙方都必須提前1個月或2個月通知。
二、房屋租賃中經常出現的違約責任具體有什么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
1)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規定對房屋進行維修養護,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應負責修理;承租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
3)出賣、轉租房屋時,未按法律規定保證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或優先承租權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的,除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
2)對出租房屋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合理損害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
3)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請求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條
三、違約責任,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怎樣分割
你好,關于房屋租賃合同違約責任的解答如下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兩倍作為違約金。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
5%的滯納金。
3、由于甲方未及時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乙方違約責任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4拖欠房租累計1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0.
5%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月租金的0.
5%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0.
5%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以上這些是范本,一般合同需甲乙雙方擬定,各種約束條件都是可以更改的,希望能夠幫助到您,謝謝。
四、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有哪些,法律規定是什么
出租人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租賃合同中約定的不夠清楚,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就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的,出租人必須承擔違約責任,法定的違約責任主要是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等。
五、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是什么?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上述即為房屋租賃合同違約責任條款的,謝謝采納!
六、房屋租賃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有哪些
一、房屋租賃違約責任有哪些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1、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規定對房屋進行維修養護,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應負責修理;承租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3、出賣、轉租房屋時,未按法律規定保證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或優先承租權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的,除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賃為6個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對出租房屋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合理損害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請求支付違約金。二、簽訂租賃合同合同中要詳細寫清1、租金、壓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月付、季付還是年付,壓金是一個月還是二個月的租金。
2、租賃日期,從開始到結束,要認真的寫清楚。
3、安全協議,雙方明確責任,出租方要保證所提供的物品尤其是水電煤要安全,承租方在租期內要保證房屋及物品的使用安全及不得在租期內做違法的事項,不得私自將房屋轉租或其中任一間分租等。
4、物品清單,重要的、主要的物品,如不怕麻煩盡量列詳細些。
5、違約金條款,租賃中間雙方各自有變化使租賃無法履行等合同中要明確違約金的數額。
6、合同期滿是否續租雙方都必須提前1個月或2個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