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注冊資本可以調查嗎?
一、抽逃注冊資本可以調查嗎
1.抽逃注冊資本可以調查,一般是由現在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調查。
2.如果因抽逃出資被訴訟的,其他股東也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因此,市場監管部門有權調查。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三)》第十二條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相關股東的行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損害公司權益為由,請求認定該股東抽逃出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制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
(二)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將其出資轉出;
(三)利用關聯交易將出資轉出;
(四)其他未經法定程序將出資抽回的行為。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三)》 第十二條
二、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抽逃出資嗎,有沒有法律依據
基金管理公司是不可以抽逃出資的,抽逃出資的行為是違法犯罪的行為,如果股東抽到出資,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報案,請求公安機關進行偵查,追究抽逃出資的基金并且按照具體的情況處罰。
三、公司抽逃注冊資金的行為是如何的有沒有法律規定
抽逃出資是指在公司驗資注冊后,股東將所繳出資暗中撤回,卻仍保留股東身份和原有出資數額的一種欺詐性違法行為。逃出資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抽逃資金必須是投資者所為;
2、必須是投資者侵占了被投資企業的財產;
3、投資者侵占被投資企業的資產是偷偷進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進行恰當的帳務處理;
4、投資者侵占企業財產的目的是逃避對企業債務的擔保責任;
5、由于投資者的行為,被投資企業的債權人利益受損(其債權被擔保程度降低)而無法得知。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百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二百條
四、注冊時注冊資本可以隨便填嗎
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金是3萬元,3-10萬元-咨詢、服務性、科技、貿易類公司;
10-50萬元-以生產經營為主、以商品銷售批發、貿易為主;軟件等科技開發銷售等。
10-100萬元-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飲食業以及增值電信業務的公司。
300-500萬元-市屬企業;只有通過稅局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證后才具備開增值稅發票的資格。創辦一人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申請人除提交提交身份證,計生證,相片,還有監事身份證復印件,對注冊資金還要驗資,出具驗資報。
五、網逃怎么辦理取保候審,怎么辦理網逃,怎么取保候審
對于符合申請取保候審條件的,首先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辯護人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申請;然后,經辦案機關審查后,同意取保候審的,申請人需向辦案機關提供相應的擔保一種是提出保證人擔保。也就是說,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另一種是提供保證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額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并且會根據不同的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