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法債權人清償順序有哪些?
一、破產法債權人清償順序有哪些
破產債權清償的順序如下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二、破產財產清償順序怎樣的?企業破產法人承擔什么責任
現在,全球經濟都處于下行狀態,很多企業由于經營不善,瀕臨破產,如果企業真的破產了,那么企業破產法人承擔什么責任?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的要求有哪些?破產法規定的破產財產清償順序是怎樣的?北京市博道律師事務所律師解析。
一、企業破產法人承擔什么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提出破產申請,一般由法人自主決定即可,每個責任有限公司都會有一個法人代表,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的意見應代表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意見。反之,法人代表就應代表股東和董事會的意見。法人對公司事務擁有處置權,當有限責任公司宣告破產,法人的這種處理事務權
三、企業破產法優先受償權的規定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規定
《企業破產法》優先受償權的規定有,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那么是可以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如果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那么其債權是會作為普通債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