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農村拆遷戶口的流程
一、常熟農村拆遷戶口有哪些流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7、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二、個人遷戶口有哪些流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7、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三、目前我國遷戶口有哪些流程
辦理遷戶口程序 如下當公民持有關證明到公安派出所申報遷出登記時,戶籍民警一般需按以下遷戶口程序辦理
1、 審核公民申報遷出登記的有關材料和手續,問明遷往地址、遷出原因和遷出人數。對〈〈準予遷入證明〉〉和其他憑證材料齊全、有效,手續完備,符合遷出登記規定的,當場辦理,申請請需要填寫遷戶口申請書;對于憑證材料不全或手續不完備的,開具〈〈辦理戶口補充材料書〉〉,寫清申請人應當補充的憑證材料或手續,保證憑證材料或手續補齊后,第二次辦妥。
對不符合遷出登記的,不予辦理,并向申請人解釋清楚。
2、遷戶口程序中規定有在遷出者〈〈常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中的“何時何因遷往何地”欄中注明遷往地的詳細地址和時間。對全戶遷移的要收繳〈〈居民戶口簿〉〉,并予以銷毀。
3、簽發〈〈戶口遷移證〉〉,交申報人核對。
4、填寫〈〈遷出登記表〉〉。
5、收存戶口〈〈準予遷入證明〉〉及其他有關憑證材料,存檔備查。
6、將注銷后的〈〈常表〉〉按規定另冊保存備查。
★公民領取〈〈戶口遷移證〉〉后,因故不遷或遷出后未落戶又返回原居住地的,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問明情況后,對理由正當的,憑原〈〈戶口遷移證〉〉恢復常住戶口,收回〈〈遷移證〉〉附載原存根上,并在備注欄內注明作廢的原因,注銷遷出登記。
★公民因故延期而使遷移證超過有效期的,遷出地公安派出所文明情況后,可補發新的遷移證,原證收回并附在原存根上作廢。
四、戶口遷出有哪些流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7、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五、戶口遷移的方法,戶口遷移的流程
一、戶口遷移的流程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7、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二、根據《戶口登記條例》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六、農村戶口遷出有什么流程
農村遷移戶口的程序1、只要遷入地的居民或村民委員會同意接納她入戶,并且與她簽訂接收協議或出具接收證明;
2、持接收協議(證明)與本人身份證到原籍派出所開具同意接受戶口的準遷證;
3、持準遷證到她現在戶籍派出所辦理準予遷出戶口的遷移證;
4、持遷移證、身份證再回到原籍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