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表未下來住院結算按什么情況計算,知道嗎?
一、工傷認定表未下來住院結算按什么情況計算,知道嗎
符合規定標準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與治療工傷協議醫療機構結算;違規的工傷職工自付。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2、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r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r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工傷認定辦理期限怎么計算的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未提出申請的,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提出申請的,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17條
三、沒有出院小結能工傷認定嗎
1、工傷認定申請是不需要出院小結的。
2、出院小結用于工傷待遇審核,丟了可以再醫院掉檔案重新打印一份蓋章。
3、如果是勞動能力鑒定的話,需要的可能不是你說的出院小結,而是治療終結。這個需要企業幫忙提供表,加蓋公司公章,拿表到醫院讓主治醫生填寫后蓋章。
先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后,如果您認為你的傷害有可能構成殘疾的,在傷情穩定的情況下,向勞動局提出,由勞動局指定的工傷醫院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等級鑒定)。根據鑒定的結果,綜合你的月工資與單位協商索賠。如果與單位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具體賠償項目可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工資、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等,必要時,可以委托律師幫助你處理。
四、工傷認定住院報銷的依據是什么
1、工傷住院如果已經用醫療保險進行報銷了一部分的話,余下醫療保險未報銷的部分可以通過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之后,也是可以報銷的。
2、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引用法規
[1]《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五、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明怎么辦,工傷認定沒有證言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明怎么辦,工傷認定沒有證言”的解答如下認定依據根據我國2011年1月1日實行的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一般包括因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以下情形應當被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前提條件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兩個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同時還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負傷、致殘或者死亡。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等類似傷害。】(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后"是指非工作時間內,具體講是開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時間,譬如上班時間為9點到12點然后又14點到18點結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職工提前在8點30分到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時間到18點半等等,均可以認定為"工作時間前后",但是有一點則特別重要,其目的必須是從事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為啟動機器做準備工作,或者關閉機器后收拾與工作有關的機器、工具等。】以上是做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怎么辦的解答上述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解答。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