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借給別人用,借條可以寫到現金嗎?
一、信用卡借給他人使用,想讓其寫個借條,以借到現金的方式去寫可以嗎
信用卡透支不還的三大后果:1、催繳 催繳是指在你在銀行規定的最后還款日未將還款金額存入信用卡帳戶銀行會通過各種手段向你發起還款的催促催繳一般常見的有電話催繳和信箋催繳.
2、逾期記錄 如果你未能在銀行給你規定的最后還款日將應還款額(或最低還款額)存入信用卡銀行會算你信用卡逾期信用卡逾期會被計入個人征信系統形成信用污點所有銀行的逾期記錄都是共享的所以如果你在一個銀行連續有逾期的話也別指望別的銀行會給你信用卡用了包括以后申請房貸車貸等都將遭到拒絕 .
3、法律處罰 信用卡逾期不還情節嚴重或者金額重大的將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等犯罪行為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而信用卡詐騙行為包括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惡意透支的。
二、借條上面是這樣寫的今收到某某存放我處現金2萬元,是借條嗎
今收到某某存放我處現金2萬元,不是借條。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借條的基本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延遲償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盡管是后來添上的),但符合借條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產生爭議,是可以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的,人民法院也會采信的。
三、有借條,中途還了一部分款,要重新寫一張借條該怎么寫
1.已還款一部分借條重新寫的方式是,
首先應當寫明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姓名;其次,寫明借款金額、借款的時間期限、還款期限;寫明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以及最后支付多少金額;寫明借款本金償還的時間以及方式;最后,借款人應當簽字蓋章。
2.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規
[1]《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