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后被告收到訴狀需要多長時間?
一、起訴后被告多少天能夠收到訴狀
原告起訴后,法院有七天時間審查是否立案,如果立案后,法院會在5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書副本,所以立案后5天內收到起訴書副本可能性比較大。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二、收到被告上訴狀怎么辦,怎么寫訴狀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上訴狀被上訴人(刑事上訴狀無被上訴人)上訴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 字第 號 ,現提出上訴。人民法院附本上訴狀副本 份1、上訴請求。首先要綜合敘述案情全貌,接著寫明原審裁判結果。其次指明是對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寫明具體訴訟請求,是要撤銷原判、全部改變原判還是部分變更原判。2、上訴理由。主要是針對原審裁判而言,而不是針對對方當事人。針對原審判決、裁定論證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1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2原審確定性質不當;3適用實體法不當;4違反了法定程序。
1、上訴只能采用書面形式。如果當事人僅在一審判決、裁定送達時口頭表示上訴而未在法定期間內遞交上訴狀,則視為未提出上訴。
2、上訴是當事人享有訴權,一審原、被告及被判決承擔責任的第三人均有權上訴。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三、我想請教一下被告人收到訴狀多長時間開庭
多久開庭由法院根據案件排期情況確定,但是根據《刑事訴訟法》,公訴案件要遵循以下時間和期間第一百八十二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由此可見,在犯人收到起訴書至少10日后,人民法院才可能開庭審理案件。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
[2]《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
[3]《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四、確認行政行為無效上訴狀是多少天
行政訴訟主體在這里是指在行政訴訟中的當事人即指原告行政相對人和被告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還包括第三人)。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司法審查中的原告必須是作為行政相對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所以在行政法律關系中與行政相對人相對應的行政主體沒有起訴權,不能作為原告。同時也就沒有在起訴時選擇管轄的權利。故A、B錯誤。根據行政訴訟法44條規定,訴訟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一)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二)原告申請停止執行,人民法院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并且停止執行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裁定停止執行的。被告可直接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無須申請,只有原告有申請權,確認行政行為無效上訴狀行政訴訟法第58條規定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