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轉讓分公司怎么辦?
一、總公司轉讓分公司怎么辦
不可以轉讓,分公司是指一個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該總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公司法》。
二、總公司轉讓分公司具體如何辦
1、總公司轉讓,分公司應當隨著總公司轉讓。因為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財產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分公司的債務由總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分公司應當領取營業執照。
2、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2]《公司法》 第十四條
三、總公司能轉讓分公司嗎
不可以轉讓。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也沒有股權分配,也沒有公司章程,所以是不可以轉讓的。《公司法》第36條規定股東依法轉讓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54條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35條、第36條的規定,征得全體股東過半數的同意后,予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不影響執行。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36條
[1]《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第54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35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36條
四、總公司轉讓分公司是否有限制
有限制,總公司是不可以轉讓分公司的,分公司是指一個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該總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公司法》。
五、總公司注銷分公司要怎樣辦
1、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于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分公司的所有資產全部屬于總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實際占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并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2、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總公司要對分公司的債務負無限責任。
綜上,分公司依附于總公司而存在,總公司注銷后,為分公司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消亡,分公司也要注銷。
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