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有精神病,丈夫可以起訴離婚嗎?
一、妻子有精神病,丈夫要離婚,妻子有精神病可以起訴離婚嗎
精神病患者可以作為原告起訴離婚,也可以是監護人代為提起離婚訴訟離婚訴訟是涉及身份關系的訴訟,是否提出離婚訴訟,是婚姻當事人的自主行為,本人離婚的意思表示是離婚這一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當事人之間是否離婚,應由法院根據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和法律規定作出裁判。此外根據法律規定,已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是其配偶,但是也有其他的監護人可以代為提起訴訟
二、丈夫精神病,妻子有精神病可以離婚嗎
可以,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據此規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三種情況(一)婚前曾患過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種刺激復發;(二)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種強刺激或外傷造成精神病;(三)因精神病遺傳而在婚后患精神病。離婚案件中,是否準予離婚的法定理由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所以,如果配偶一方為精神病人,另一方向法院起訴的,法院是否判決離婚,關鍵是看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三、老公得了精神病,妻子能離婚嗎
精神病,在醫學上是指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癥和其他重度喪失正常精神作用的精神病。精神病人要區分情況,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人,如果是在其精神正常的情況下離婚同正常健康人離婚程序。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對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需要設置訴訟代理人,一般由父母或者近親屬作代理人,夫妻之間作為第一監護人并不能作為離婚訴訟的代理人。而對于間歇性精神病人,不應該剝奪他們的訴訟權利,在其清醒時,應保障其處理自己婚姻事務的權利。因一方患有精神病而提起離婚訴訟主要有三種情形1.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婚后久治不愈的;
2.一方婚前患過精神病,但患者和親屬隱瞞其精神病史,婚后共同生活中又復發的;
3.一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另一方要求離婚的。對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訴離婚的,如果確實屬于久治不愈,一方堅決要求離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可判決準予離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監護、生活、治療等問題。
四、夫妻雙方有精神病可以離婚嗎,
可以。 A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中明確了幾種視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其中第三條規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離婚,具體情況如下1、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一方患有精神病,為了能夠穩定婚姻達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隱瞞了自己的病情,在結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經過多方尋醫問診,并且沒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嚴重。
2、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還要和其登記結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婚前沒有精神病史,而在結婚之后,突然得病。發病的一方經過多處診治,病情無法控制而且經醫院診斷其精神病再也無法治愈的。 只要符合以上三種情況之一的,不論結婚的另一方是否知道婚姻的一方有精神病,均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或者雙方協議離婚。 在精神病人辦理離婚的時候,可向有關部門申請進行調解或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在起訴離婚情況下,通常需要到被提出離婚當事人(即被告)所在地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在一般的離婚案件中,離婚訴訟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況,在審理精神病人離婚案件應當區別對待,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的時間進行訴訟,如果是無訴訟能力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應由精神病人離婚案件中當事人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撫養關系的兄弟姐妹代為訴訟。 同時,我國法律規定,精神病人辦理離婚的時候,如果不能證明婚前隱瞞病情,而是婚后發病的話,或者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當事人患病的,在對方有可能會要求支付扶養費或一定經濟補償。 B對精神病人參加訴訟區別對待 在一般的離婚案件中,離婚訴訟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況,應當區別對待,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的時間進行訴訟,如果是無訴訟能力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應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撫養關系的兄弟姐妹代為訴訟。 C與精神病人離婚該注意——材料的準備 一方患精神病,另一方想起訴離婚,需要準備 ①雙方須帶上各自的身份證明; ②雙方的結婚證; ③離婚訴狀及其附件; ④與案件有關的相關證據,能夠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破裂; ⑤人民法院需要的相關材料及有關證件。 望采納。
引用法規
[1]《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 第三條
五、兒子有精神病夫妻可以離婚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兒子有精神病的,夫妻也是可以離婚的。我國的婚姻民事法律法規中,是嚴格的保護我國的公民的婚姻自由的,也就是說,無論是締結婚姻關系,還是解除婚姻關系,此時都是可以男女雙方當事人自由的作出意思表示的。
六、老公有精神病老婆可以離婚嗎
男方有生育險可以享受報銷。 男職工生育保險報銷條件1、男職員連續參保并足額繳費滿12個月以上;
2、符合國家及省市計劃生育政策;
3、生育前已按規定在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登記并接受有關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4、其配偶未就業且未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5、其配偶生育前已辦理失業登記或取得統籌地區規定的其他未就業證明。 滿足以上條件的男職工在配偶生育時,可享受生育保險報銷待遇。 男職工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男職工享受生育保險主要用于對應照顧妻子生產的產假期間護理津貼,以及以后生育結扎手術等生殖健康醫療的相關費用報銷。另,男職工可申請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補貼標準為流產的200元;順產的1200元;難產或多胞胎生育的20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