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是否可以分割?
一、請問一下資質能一個或多個剝離嗎
能。資質剝離就是把一個或者多個資質從A公司轉移到B公司,使得資質脫離原有公司,通過企業全資子公司的派生分立,將資質從原企業平移至目標企業的過程。《建筑法》建筑施工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對因該項承攬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建筑施工企業與使用本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二、資質能一個或多個剝離嗎
能。資質剝離就是把一個或者多個資質從甲公司轉移到乙公司,使得資質脫離原有公司,通過企業全資子公司的派生分立,將資質從原企業平移至目標企業的過程。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三、資質剝離后原公司還有嗎
還有。剝離資質,也叫資質分立,就是將母公司持有的資質分立出來,并不會影響原公司的存續。持有資質的公司,成立一家子公司,然后將資質剝離過去,資質剝離完成后,子公司變更給需要的收購方,從而達到轉讓的目的。
《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十四條
四、資質剝離后原公司還存在嗎
存在。剝離資質,也叫資質分立,就是將母公司持有的資質分立出來,并不會影響原公司的存續。持有資質的公司,成立一家子公司,然后將資質剝離過去,資質剝離完成后,子公司變更給需要的收購方,從而達到轉讓的目的。
《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