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銀行存款在孩子名下,如何分割?應歸孩子所有嗎?
一、夫妻離婚,存款在孩子的名下,存款怎么分割,是歸孩子所有嗎
1、離婚時存款在女人名下,可以雙方先行協議分割共同財產,若是協議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事實情況判決執行。
2、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3、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4、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二、你好問一下,針對于離婚時夫妻共有房產如何分割
1、對產權完全私有的房屋離婚時的分割
1、實際分割。私有房屋可進行實際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處,或者雖在一處但可分門別戶的,應首先考慮分割產權。分割時一般采取平均分割原則,但如果一方沒有生活來源或有其他困難,如患有嚴重疾病,可適當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多分。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例如面積不相等,結構不一樣,新舊不同,在考慮雙方都能取得房屋居住的前提下,可采取折舊補償、作價補償等方法進行分割。
2、折價分割。實際中許多房屋是不宜進行實際分割居住的,從考慮房屋的使用效能和方便生活出發,可對這類房屋進行折價分割。獲得房屋產權的一方給另一方補償,補償價款的數額要考慮房屋的現狀估算價,一般由雙方協商或采取雙方競價的方式確定。
2、對產權部分私有房屋離婚時的分割
對產權部分私有的房屋離婚時的分割應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優惠售房單位職工享有房屋產權。一般來說,單位優惠售房的對象僅限于本單位職工,房屋產權登記人為本單位職工。夫妻雙方不在同一單位的,離婚時優惠售房單位一般不允許非本單位職工一方享有優惠房產權。因此,除非優惠售房單位同意,一般將房屋產權確定給該單位職工享有,由獲得產權方給予對方相應補償。
2、現實房價應高于購房價。基于優惠房屋的優惠性,購買價遠遠低于實際價。如果以原購房價作價補償進行分割,對于未獲得產權一方來說顯失公平。在處理這類房屋時,通常考慮當時購房的情況,結合現在的情況,以現實房價為依據,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三、你好請問離婚時夫妻共有房產怎么分割
1、對產權完全私有的房屋離婚時的分割
1、實際分割。私有房屋可進行實際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處,或者雖在一處但可分門別戶的,應首先考慮分割產權。分割時一般采取平均分割原則,但如果一方沒有生活來源或有其他困難,如患有嚴重疾病,可適當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多分。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例如面積不相等,結構不一樣,新舊不同,在考慮雙方都能取得房屋居住的前提下,可采取折舊補償、作價補償等方法進行分割。
2、折價分割。實際中許多房屋是不宜進行實際分割居住的,從考慮房屋的使用效能和方便生活出發,可對這類房屋進行折價分割。獲得房屋產權的一方給另一方補償,補償價款的數額要考慮房屋的現狀估算價,一般由雙方協商或采取雙方競價的方式確定。
2、對產權部分私有房屋離婚時的分割
對產權部分私有的房屋離婚時的分割應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優惠售房單位職工享有房屋產權。一般來說,單位優惠售房的對象僅限于本單位職工,房屋產權登記人為本單位職工。夫妻雙方不在同一單位的,離婚時優惠售房單位一般不允許非本單位職工一方享有優惠房產權。因此,除非優惠售房單位同意,一般將房屋產權確定給該單位職工享有,由獲得產權方給予對方相應補償。
2、現實房價應高于購房價。基于優惠房屋的優惠性,購買價遠遠低于實際價。如果以原購房價作價補償進行分割,對于未獲得產權一方來說顯失公平。在處理這類房屋時,通常考慮當時購房的情況,結合現在的情況,以現實房價為依據,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四、共有房產有房貸離婚該如何分割處理,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共有房產有房貸而夫妻離婚的,可以通過協商形式決定離婚后房子歸屬問題,通常情況下離婚后取得房產的一方應當給予對方一定的房屋補償款,并且對于尚未還清的房貸,通過向銀行辦理按揭手續轉入自己個人名下,按房屋貸款合同約定予以償還。
五、房產證上沒有妻子的名字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未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房子,離婚時法院按以下原則處理1、雙方協商,協商一致,按雙方協商方案處理。
2、協商不成,但雙方一致同意分割,且能共同確認房產現在價值,以雙方確認價值為標準或者進行競價,一方得房,給另一方相應補償。
3、對房產價值協商不成,法院暫時無法分割,先處理離婚和其他財產,爭議房產告知雙方將來房產證辦下來,另行起訴分割。以上就是關于離婚怎么分割沒有房產證的財產問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