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費是敲詐勒索嗎?法律上有什么規定?
一、要分手費就是敲詐勒索嗎,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不一定。一方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手段,向另一方強行索要分手費的,并且數額達到二千元以上的,屬于犯罪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即使對方在索要分手費的時候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手段,但如果只索要500塊錢分手費,也不能說對方是敲詐勒索的。
二、女人要分手費算敲詐嗎?
律師解答
女人要分手費不算敲詐。
敲詐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財物的行為。
分手后女方當事人索要分手費一般不以敲詐勒索定性,但如果雙方產生爭議后訴諸法院要求以金錢補償“青春損失”,法院一般以該訴訟請求違背公序良俗不會予以保護。
根據《民法典》第八條的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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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八條
[1]《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
[1]《民法典》 第八條
[1]《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
三、索要分手費算敲詐勒索么,有沒有法律依據
不一定。一方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手段,向另一方強行索要分手費的,并且數額達到二千元以上的,屬于犯罪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即使對方在索要分手費的時候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手段,但如果只索要500塊錢分手費,也不能說對方是敲詐勒索的。
四、和情人要分手了,可以要分手費么,法律有哪些規定
和情人要分手了,不可以要分手費,但是只要當事人之間存在約定的,法院也可以支持。法律并沒有對分手費做出規定,所以男女之間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費因沒有法律依據,一般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但也不被法律所強制。如果有愿意支付分手費的,按照意思自治原則可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