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忘記交社保了,社保如何補繳 個人醫保補繳帶哪些東西
一、之前忘記交社保了,社保如何補繳
1.準備申請補繳人員身份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補繳社會保險費申辦單等資料,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加收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罰款。
二、個人的醫保如何補繳
一、個人可以攜帶其身份證、社保卡等資料,自行前往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來補繳醫保,按照核定的數額來繳費即可。如果個人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則可以由單位代為繳納其醫保等保險。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三、個人醫保補繳帶哪些東西
要看是企業員工還是自由職業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的自謀職業人員(含外地戶口)從解除勞動關系的第二個月起可以辦理自謀職業人員參保登記手續,一旦重新就業改為用人單位參保(也可在不同統籌區轉移醫保關系)。辦理參保時請提供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領取并填寫《自謀職業人員申請參保登記表》、養老保險手冊和醫保卡及卡正反面復印件。如果是個人,那就比較好辦理,帶身份證、有錢的銀行卡辦理。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引用法規
[1]《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1]《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1]《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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