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是否可以復印病歷?法律法規對患者復印病歷時有何規定?
一、患者可以復印哪些病歷,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患者可以復印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手術同意書、病理資料、手術及麻醉記錄、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護理記錄、醫療費用以及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屬于病歷的全部資料。
法律依據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六條
患者有權查閱、復制其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病理資料、護理記錄、醫療費用以及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屬于病歷的全部資料。
患者要求復制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提供復制服務,并在復制的病歷資料上加蓋證明印記。復制病歷資料時,應當有患者或者其近親屬在場。醫療機構應患者的要求為其復制病歷資料,可以收取工本費,收費標準應當公開。患者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查閱、復制病歷資料。
引用法規
[1]《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 第十六條
二、醫療機構可以公開患者病歷嗎
醫療機構不可以公開患者病歷。
我國《民法典》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患者的隱私和個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隱私和個人信息,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歷資料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醫療機構應該保護患者的隱私,不得公開患者病歷。
【法條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條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患者的隱私和個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隱私和個人信息,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歷資料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條
三、復印病歷究竟需要哪些證件
1、本人有效身份證等證件。若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除前述證件外,還需要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證明材料等。若患者死亡的,還需要提供死亡證明。
2、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條 患者有權復印或者復制其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 患者依照前款規定要求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提供復印或者復制服務并在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上加蓋證明印記。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時,應當有患者在場。 醫療機構應患者的要求,為其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可以按照規定收取工本費。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條
四、病歷復印的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規定
法律分析病歷復印件的如下
1、病歷首頁、病程記錄、超聲、心電圖、照片、CT、醫囑單、體溫表。
2、其他醫療文書,如手術知情同意書、出院記錄、體溫單等。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第十九條醫療機構可以為申請人復制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體溫單、醫囑單、住院志(入院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麻醉記錄、手術記錄、病重(病危)患者護理記錄、出院記錄、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同意書、病理報告、檢驗報告等輔助檢查報告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等病歷資料。
引用法規
[1]《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五、醫療事故案件可以復制和封存病歷嗎
醫療事故案件可以復制和封存病歷。醫療事故爭議時,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應當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場的情況下封存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封存的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保管。存的病歷可以是復印件。病歷是非常重要的證明醫療事故存在的證據,因此及時復印病歷是非常重要的。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條規定,患者有權復印或者復制其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