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過勞死算不算工傷 員工打架受傷,算工傷嗎
一、員工過勞死算不算工傷
雖然我國相關法律并未針對“過勞死”有所規定,不少人呼吁應當將“過勞死”納入工傷范圍,加大對勞動者的保障力度。但在對于工傷的認定中,其實已經涵蓋了一部分“過勞死”的情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這樣的情形可以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其中肯定包括“過勞死”的情況。因此目前“過勞死”認定為工傷需要考慮是否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
二、員工未簽署勞動合同,在工作時受傷算工傷嗎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三、員工打架受傷,算工傷嗎
員工在上班時間打架不一定全是工傷,也不一定全部不是工傷,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從條例的規定來看,因打架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2、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3、還必須滿足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即第十六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二)醉酒導致傷亡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3]《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四、員工打架受傷算工傷嗎,怎么算
員工在上班時間打架不一定全是工傷,也不一定全部不是工傷,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從條例的規定來看,因打架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2、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3、還必須滿足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即第十六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二)醉酒導致傷亡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3]《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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