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機構多久下發工傷認定書 申請工傷認定多少時間能辦下來,法律上如何認定
一、社保機構多久下發工傷認定書
1、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工傷決定書》和《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的送達參照民事法律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二、深圳市工傷認定決定書多久出具?
深圳市工傷認定決定書在社保局受理后一個月出具。對于工傷認定未能提交充分資料,同時在行政機關發出補正通知書后規定時間內未能做出補正的,工傷認定機關理應不受理。在工傷決定書中,會詳細記載工傷事故發生的經過及評上工傷的依據等。
三、申請工傷認定多少時間能辦下來,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
一般60日可以辦下工傷認定申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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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四、認定工傷!交通事故報了醫療費!能否申請社保能再報醫療費
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后申請評級,再根據等級申請賠償,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賠償包括一次性醫療補助、一次性就業補助、一次性傷殘補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
工傷需要在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提出申請的,申請時需帶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明,比如廠牌,工資條,銀行的工資發放記錄等,還需帶好本人的身份證,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務中心打印)、住院時的住院記錄及出院小結等(用人單位如果拿著,本人可以攜帶身份證去醫院要求復印并加蓋醫院公章的)。
五、社保待遇發放糾紛訴訟時效多久工傷保險待遇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啊?
你好,根據法律規定,工傷保險待遇糾紛訴訟時效是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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