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醫保卡如何使用范圍?
一、想了解一下對于小學生醫保卡怎么用范圍有哪些
1、住院前或出院后,用醫保卡直接給醫院繳費處刷卡。系統會直接結算自付比例,并打印清單。
2、學生醫保卡使用范圍刷卡醫院為三級醫院、二級醫院、一級醫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3、哪些疾病在醫保卡報銷范圍住院及大學生門診特殊病種。
4、凡轉外就醫、異地安置就醫的參保患者辦理住院醫藥費報銷時,需完整提供以下材料
①C卡(醫保卡)
②住院醫療費用發票
③疾病診斷證明書(加蓋疾病證明專用章)
④住院醫療費用明細分類匯總清單(加蓋收費專用章)
⑤長期醫囑單復印件(加蓋病案室專用章)
⑥短期醫囑單復印件(加蓋病案室專用章)
⑦出院小結(加蓋病案室專用章)
⑧代辦報銷人身份證
⑨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醫療參保人員住院核對表。
或者在住院后在醫院開具疾病證明書和學校開具證明,將醫保卡以及以上兩份證明,帶到醫保中心,開通全省統一就診卡,然后直接到所屬醫院刷卡。
5、已辦醫保卡的學生將不再發卡,原來的醫保卡可直接使用。
二、醫療保險卡的使用范圍
使用范圍1.醫療保險分兩個帳戶,個人帳戶,體現在醫療保險卡內的錢,可以用來在定點藥店買藥,門診費用的支付和住院費用中個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統籌帳戶,由醫療保險中心管理,參保人員發生符合當地醫療保險報銷的費用由統籌帳戶支付
2.在就醫的時候,向定點醫院出示醫療保險卡證明參保身份和掛號,該醫療保險報銷的部分由醫療保險和醫院結算,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在結帳的時候,該個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療保險卡余額和現金支付
3.住院報銷的時候,有個起付線(起付標準一般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也就是說起付線的錢需要自己支付,超過起付線的部分才能根據當地醫療保險的規定報銷,報銷比例各地是不一樣的。
法律依據
《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定點醫藥機構是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院)和定點零售藥店(定點藥店)的統稱,簡稱“兩定”機構;指的是與各統籌地區醫療保障行政部門、醫療保險經辦管理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的醫院和藥店。對于參保人來說,一般情況下,只有在“兩定”醫藥機構里看病、買藥,才能獲得醫保報銷。
三、醫保卡的使用范圍主要是什么
1、用于購藥參保人員在定點藥店買藥時,可以用醫保卡支付。
2、用于報銷去醫院看病,不管是門診還是住院,達到醫療保險起付線且在醫保報銷范圍的,可以使用醫保卡報銷。
3、用于看病參合人員患病時,可以用醫保卡和醫保手冊去定點醫院掛號、就診。
四、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范圍?
基本醫療保險的范圍可以參考一下資料1、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 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給付范圍內的藥品,分為甲類和乙類兩種。甲類藥物是指全國基本統一的、能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要的藥物。這類藥物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范圍,并按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乙類藥物目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自身情況調整,這類藥物先由職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后,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范圍,并按基本醫療保險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以下藥品不在基本醫保報銷范圍
1、主要起營養滋補作用的藥品;
2、部分可以入藥的動物及動物臟器,干(水)果類;
3、用中藥材和中藥飲片泡制的各類酒制劑;
4、各類藥品中的果味制劑、口服泡騰劑;
5、血液制品、蛋白類制品(特殊適應癥與急救、搶救除外);
6、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藥品。
2、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臨床診療必須、安全有效、費用適宜;
2、由物價部門制定了收費標準;
3、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定點醫療服務范圍內。 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范圍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確定。屬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先由參保人員按規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屬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醫療服務設施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費用的報銷涵蓋由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所必須的生活服務設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費或門(急)診留觀床位費。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主要包括
1、就(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
2、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嬰兒保溫箱費、食品保溫箱費;
3、陪護費、護工費、洗理費、門診煎藥費;
4、膳食費;
5、文娛活動費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務費用。
五、醫療保險的范圍,如何計算醫療保險門診待遇
一、醫療保險的范圍醫療保險的范圍很廣,醫療費用則一般依照其醫療服務的特性來區分,主要包含醫生的門診費用、藥費、住院費用、護理費用、醫院雜費、手術費用、各種檢查費用等。醫療費用是病人為治病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它不僅包括醫生的醫療費和手術費,還包括住院、護理、醫院設備等的費用。
二、如何計算醫療保險門診待遇
參加綜合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具有個人賬戶,其計算辦法為基本醫療保險費中個人繳交的部分(即繳費工資的2%)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基本醫療保險費中用人單位或市社會保險機構繳交的部分,
35周歲(不含35周歲)以下的在職參保人,
30%計入個人賬戶;35周歲以上45周歲(不含45周歲)以下的在職參保人,
40%計入個人賬戶;45周歲以上的在職參保人,
50%計入個人賬戶;退休人員60%計入個人賬戶。
綜合醫療保險參保人的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和門診使用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診療項目的費用,由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賬戶不足支付的,其在醫療保險年度內(7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超過市上年度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10%以上的門診基本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
個人賬戶積累額達到2個月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其超過部分可用于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自付的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或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范圍內的非處方藥品。
參保人離開本市的,個人賬戶余額轉入其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機構;當地無相應機構的,一次性發還給本人。參保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一次性支付給繼承人;沒有繼承人的,轉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綜合醫療保險參保人門診時,因病情需要并經市社會保險機構或者其授權的醫療機構核準后,在門診做大型醫療設備檢查或治療,其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
住院醫療保險參保人的門診醫療費用一般為自理,但參保人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器官移植后門診用抗排斥藥,惡性腫瘤門診化療、介入治療、放療或核素治療,和綜合醫療保險參保人一樣,經市社會保險機構核準,其基本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90%,個人自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