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護驗收標準是什么?
一、基坑支護的驗收標準是什么
基坑支護驗收標準1、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
2、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與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3、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基坑支護竣工在驗收合格后才可交付使用,對于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基坑支護,不得交付使用。
二、基坑支護驗收標準
沒有規定一個統一的標準。視基坑深度不同標準也不一樣,重力式擋土墻支護結構、混合式支護結構和懸臂式支護結構是深基坑支護的三種主要方式。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
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筑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
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引用法規
[1]《建筑法》 第六十一條
三、基坑支護工程的分包勞務合同怎么寫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遵 循 平 等 、 自 愿 、 誠 實 信 用 的 原 則 , 經 雙 方 洽 商 , 甲 方 承建 工程中相關分 項工程發包人給乙方實施完成,為明確雙方責、權、利的關系,雙 方協商一致,訂立基坑支護工程分包勞務合同。一、 工程概況:① 施工地點:② 工程名稱:③ 建筑規模:④ 結構類型:二、 乙方承包工程范圍:1、甲方向乙方提供經審查的設計施工圖紙(除土石方工程、給、 排水工程、電、氣、暖工程、外墻保溫、隔熱工程、門窗工程、外墻 漆、涂飾工程、陽臺欄桿、樓梯欄桿、防水工程外)均由乙方組織人 員完成。
2、本工程所需用的機械設備,除塔吊、龍門吊、攪拌機由甲方提 供外,其余機械均由乙方自備。
3、本工程建筑材料的提供 :所有建筑材料(如:鋼材、水泥、砼、 磚、砂子、石子等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四、基坑支護工程分包勞務合同怎么寫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遵 循 平 等 、 自 愿 、 誠 實 信 用 的 原 則 , 經 雙 方 洽 商 , 甲 方 承建 工程中相關分 項工程發包人給乙方實施完成,為明確雙方責、權、利的關系,雙 方協商一致,訂立基坑支護工程分包勞務合同。一、 工程概況:① 施工地點:② 工程名稱:③ 建筑規模:④ 結構類型:二、 乙方承包工程范圍:1、甲方向乙方提供經審查的設計施工圖紙(除土石方工程、給、 排水工程、電、氣、暖工程、外墻保溫、隔熱工程、門窗工程、外墻 漆、涂飾工程、陽臺欄桿、樓梯欄桿、防水工程外)均由乙方組織人 員完成。
2、本工程所需用的機械設備,除塔吊、龍門吊、攪拌機由甲方提 供外,其余機械均由乙方自備。
3、本工程建筑材料的提供 :所有建筑材料(如:鋼材、水泥、砼、 磚、砂子、石子等材料)均由甲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