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陪產假有多少天?
一、福州陪產假有多少天,多少天
大家都知道在老婆享受產假的同時,男方也享有一定時期的假期去看護、照料老婆的權利,那么,陪產假有多少天呢法定陪產假有多少天每個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都不盡相同。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實行晚婚、晚育的夫妻雙方,享受下面的優待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其婚假為30天;實行晚育的,其產假為105天,并給男方護理假15天;育齡夫妻系城鎮居民,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優待與獎勵在產假期滿前領證的,女方產假增加50天,并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按此規定,則男方的護理假15520天了,具體怎么樣,請咨詢當地計生部門或查看本省的〈計劃生育條例〉中優待獎勵與社會保障中具體法律條文。
二、福建省產假有多少天,陪產假多少天
關于“福建省產假有多少天,陪產假多少天”的相關解答如下女職工生育的,享受產假98天(其中包括產前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其中,合法生育的,延長產假至158日至180日。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延長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十五日。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引用法規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1]《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一條
三、福建省的陪產假是多少天?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福建省的陪產假是多少天?”的解答如下您好,福建省女職工合法生育的,福建省陪產假男方享有陪產假15天。陪產假、又稱護理假、陪護假、照顧假,是女職工合法生育期間,給予其夫照顧女職工的休假權利。陪產假不是勞動法規的規定,是計劃生育法規的規定,由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根據福建省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福建省女孩子該合法生育的,給予男方照顧假15天,假期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延長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十五日。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引用法規
[1]《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一條
[1]《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一條
四、福州市陪產假是多少天
法定的已小產假是十五天至四十二天的產假;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引用法規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2]《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