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出院后的護理費和醫藥費如何處理?
一、工傷出院后的護理費,醫藥費怎么處理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40%或者30%。
經辦機構按照協議和國家有關目錄、標準對工傷職工醫療費用、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核查,并按時足額結算費用。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40%或者30%。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
二、律師,工傷住院的護理費是由誰支付的
【法律意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經收治的醫療機構出具證明,由所在單位負責派人護理,所在單位未派人護理的,由所在單位按照不低于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標準向工傷職工支付陪護費,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勞動關系。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三、工傷住院護理費是多少,工傷護理費標準
您問的工傷住院護理費標準如下1,住院期間有專門護工護理的,按護理費單據載明的金額確定;2,安排有固定收入來源的親屬護理的 ,按其親屬收入證明載明的金額確定,但一般不得超過當地上一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3,安排無固定收入來源的親屬護理的,可按當地一般護工市場價格水平確定?!豆kU條例》規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1,前提條件是“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自理程度分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具體是哪個級別,是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后)。確認后,按《工傷保險條例》所規定的標準執行,這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不是公司負責。
2,如果員工要求的陪護費,應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對于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規定計算。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該員工停工留薪期中護理問題,“由所在單位負責”,可以理解為要么派員護理,要么支付護理費。
3,所在單位負責支付護理費的期間是停工留薪期。公司不負責此后所發生的護理費。公司在此期間支付護理費按什么標準《工傷保險條例》沒有明確說明。我們認為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所規定的“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40%或者30%。”是比較適合的,不能以其愛人的誤工費來計算。
4,對于實際操作,公司應從員工不能自理級別、住院天數、實際護理時間、其陪護人員的單位聯系方式、其陪護人員的工資及繳稅證明等角度進行審核。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二條
四、問一下工傷出院后的護理費怎么計算
工傷出院后的醫療費處理方式是要去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只有認定為工傷以后,按照傷殘鑒定的級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其醫療費、工傷期間的各種賠償、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等,其中醫療費的報銷需要醫院出具的出院證明以及各種發票等。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的規定
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如單位未安排的護理的,單位應支付護理人員護理費。一般來說,護理人員是有固定收入的,按護理人員的收入支付護理費,如果沒有固定收入的,按地區平均工資支付。
五、工傷的護理費是多少,工傷護理費標準
關于問題工傷的護理費是多少回答如下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o理費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工傷治療期間;二是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委熎陂g護理費是按護理需要的人數計,給每人每月給開工資;工資數額由企業同受傷職工或是家屬協商;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直到一個治療期結束。依據《工傷保險條例2011》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2011》 第三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