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裝上的虛假宣傳要如何處罰?
一、食品包裝上虛假宣傳如何處罰
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關于食品包裝上虛假宣傳如何處罰的問題,還可以點擊在線律師咨詢,我們幫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二、食品包裝上虛假宣傳具體如何處罰
1、食品包裝上虛假宣傳的處罰是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十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屬于發布虛假廣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處罰。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二條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八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八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二條
三、廠家虛假宣傳如何處罰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5條的規定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經營者、發布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屬于發布虛假廣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
引用法規
[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45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八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八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五條
四、法律規定虛假宣傳具體怎么處罰
1、若行為人有虛假宣傳的行為,則適用的處罰規定包括有經營者利用廣告和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廣告的,監督檢查部門應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并可根據情節處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十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屬于發布虛假廣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八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