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中,違章建筑能否獲得相應的補償?
一、征地拆遷中,違章建筑相應的補償嗎?.
征地拆遷中,違章建筑肯定與合法的建筑兩者的補償是不一樣的,拆遷補償一般只針對于合法的建筑物,而對于違法的建筑物對于拆遷者是不會給予任何的補償,這樣才能算是對其它被拆遷者一個公平處理。
二、農村違建房屋,如果要拆遷安置賠償是否按照國家規定
1.房屋證件不全并不一定是違章建筑,并不一定要遭到強拆,也不會都拿不到補償。一般地方規章對未登記建筑進行具體規制,將城市房屋拆遷范圍內的未登記房屋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可認定為合法建筑的房屋,第二類是雖未完善相關建設審批手續,但不按違法建筑對待的房屋,第三類是必須認定為違法建筑的房屋。對認定為違反規劃尚屬可采取改正措施的違法建筑不予補償,但應支付按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予以評估確定的建造成本。即使真的是違章建筑,那也不是說拆就拆,而是必須履行嚴格的法律程序后才可以拆除,從目前的狀況來講,我們認為,沒有經過審批或者無證的房屋只要在兩年內沒有被查處,都不能輕易的認定為違章建筑,在拆遷的時候更是如此。
2.特別提示如果認為補償不合理,一定不要簽訂任何補償協議,可以通過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等法律程序爭取提高補償,律師需要到政府各個部門去調取立項審批、規劃許可證,征地批文等信息。對項目用地的審批、立項、規劃等方面進行審查,通過法律規定的復議或訴訟程序以及通過與政府相關部門協商的方式,爭取提高補償標準。
三、違章建筑,拆遷后,可以獲得賠償嗎
在拆遷過程中,拆遷人對拆除違章建筑不予補償。當事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屬于違法建筑及對違法建設的處理結果不滿,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訴訟程序未完結前,不能作出征收補償決定。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