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判決的裁決時間
一、法律規定勞動糾紛多久能宣判
3到6個月。
勞務糾紛打官司需要3到6個月。一審普通程序一般是6個月,簡易程序是3個月,但是有特殊情況可以再延長。從立案開始起算,有一個受理案件的期限7天,送達起訴狀副本的期間5天,送達后的答辯期間15天,收到答辯狀有5天的期限將答辯狀送達原告,(如果是公告送達,期限60天,答辯期限是一個月)開庭內前三天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因此具體花多長時間還要具體案件結合法院審判實際和當事人情況具體分析。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二、關于勞動糾紛多久能宣判是怎樣規定的
3到6個月。
勞務糾紛打官司需要3到6個月。一審普通程序一般是6個月,簡易程序是3個月,但是有特殊情況可以再延長。從立案開始起算,有一個受理案件的期限7天,送達起訴狀副本的期間5天,送達后的答辯期間15天,收到答辯狀有5天的期限將答辯狀送達原告,(如果是公告送達,期限60天,答辯期限是一個月)開庭內前三天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因此具體花多長時間還要具體案件結合法院審判實際和當事人情況具體分析。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三、法律規定勞動糾紛以審理裁判要多久
3到6個月。
勞務糾紛打官司需要3到6個月。一審普通程序一般是6個月,簡易程序是3個月,但是有特殊情況可以再延長。從立案開始起算,有一個受理案件的期限7天,送達起訴狀副本的期間5天,送達后的答辯期間15天,收到答辯狀有5天的期限將答辯狀送達原告,(如果是公告送達,期限60天,答辯期限是一個月)開庭內前三天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因此具體花多長時間還要具體案件結合法院審判實際和當事人情況具體分析。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