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通知書是否需要送達被告人?法律有何規定?

一、批捕通知書要送達被告人嗎,有哪些法律規定
批捕通知書是不需要送達被告人的,此時只需要送達被告人的家屬或者是單位。如果是檢察院決定對實施了犯罪行為的犯罪行為人予以逮捕的,此時是交由我國的公安機關來執行的,并且公安機關逮捕的時候,是需要法定的手續的。
二、十字路口都是直行相撞由哪一方承擔責任,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十字路口都是直行相撞的責任承擔情況如下
一、如果雙方都存在違章行為的,對事故發生存在同等責任的,則雙方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二、如果事故是由于一方存在違章行為的過錯導致的,則由這一方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如果對方完全不存在過錯的,則這一方需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如果對方也存在一定過錯的,則對方承擔次要責任。
三、如果雙方都是正常行駛不存在過錯的,則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三、左轉與直行相撞誰的責任,法律有哪些規定
法律分析
左轉與直行相撞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雙方過錯劃分責任。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四、十字路口互撞責任劃分,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在十字路口支道的一方車輛沒有讓具有優先通行標志的主路車輛先行的,則這方是負全責的。在十字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是看這兩條路是否有主干道之分,如果有主干道的標志,就應該讓主干道車先行,沒有讓主干道車輛先行的一方應該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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