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賠償標準,如何賠償?
一、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出了醫療事故要怎么賠償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
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二、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管轄地點怎么規定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管轄法院的規定是什么?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要區分不動產和動產確定管轄。不動產的損害賠償糾紛,應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專屬管轄。動產的損害賠償糾紛,適用一般地域管轄,一般由造成動產損毀的侵權行為實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醫療事故的賠償標準是什么,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多少
醫療事故醫療費賠償標準是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依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規定,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范圍主要包括以下
1、醫療費;
2、誤工費;
3、陪護費;
4、住院伙食補助費;
5、殘疾生活補助費;
6、殘疾用具費;
7、喪葬費;
8、被扶養人生活費;
9、交通費;
10、住宿費;
11、精神損害撫慰金;
12、鑒定費。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條
[2]《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一條
[3]《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二條
四、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多少
醫療事故醫療費賠償標準是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依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規定,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范圍主要包括以下
1、醫療費;
2、誤工費;
3、陪護費;
4、住院伙食補助費;
5、殘疾生活補助費;
6、殘疾用具費;
7、喪葬費;
8、被扶養人生活費;
9、交通費;
10、住宿費;
11、精神損害撫慰金;
12、鑒定費。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條
[2]《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一條
[3]《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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