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醫療事故的鑒定,應該去哪里?有哪些規定?
一、應該去哪里鑒定醫療事故,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應當由負責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對該醫療事故進行鑒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醫療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可以自行委托,也可以申請衛生行政部門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事實,依法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十條
二、究竟去哪里鑒定醫療事故
1、應當由負責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對該醫療事故進行鑒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醫療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可以自行委托,也可以申請衛生行政部門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事實,依法進行鑒定。
2、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十條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十條
三、醫療事故究竟去哪鑒定
1、醫療事故原則上可以前往醫學會或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應依法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再次鑒定工作。
2、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 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再次鑒定工作。 必要時,中華醫學會可以組織疑難、復雜并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的技術鑒定工作。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
四、醫療事故鑒定究竟應該找哪個部門
1、申請醫療事故鑒定,找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2、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十條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