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合同工傷怎么辦,工傷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未簽合同發生工傷怎么辦,工傷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未簽合同發生工傷怎么辦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應當通過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訂立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來建立。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的存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就無勞動關系存在。合同法上有通過“默示”視為同意而訂立的合同,在勞動過程中,對通過默示的方式已經成立的事實上的勞動關系應予以承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應受到保護。
在工作中負傷的,因此應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應承擔因工傷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工傷可享受哪些待遇
1、工傷的認定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1996規定,職工由于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而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2、工傷認定程序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申請期限可延長30日。
工傷職工本人或者其親屬沒有可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由本企業工會組織代表工傷職工提出待遇申請。職工待遇申請應當經企業簽字后報送。企業不簽字的,工傷職工或其親屬可以直接報送。勞動行政部門接到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后,應當組織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取證,在7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但不超過30日。
3、工傷醫療待遇職工因工負傷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全額報銷。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2/3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準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住院期間工資問題職工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
二、未簽合同發生工傷怎樣辦,工傷可享受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
未簽勞動合同發生工傷的,可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全額報銷。并且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三、員工受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
員工受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根據法律相關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四、未上保險的農民工能享受工傷待遇嗎
如果農民工并未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上保險,只要農民工可以證明其與用工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就可以受到法律保護。
即使用人單位與農民工未簽訂勞動合同,兩者之間未形成事實勞動法律關系,事故發生后用人單位也要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未上保險的農民工,依《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應當由用人單位按照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的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也就是說,衣民工應當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由未上保險的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引用法規
[1]《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一條
[2]《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五、員工受工傷之后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