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的處理方法,如何解決醫療糾紛
一、醫療糾紛,怎么處理,醫療糾紛,醫療糾紛的處理方法
你好,醫療糾紛怎么處理的方法是第一,發生醫療糾紛后,首先醫患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調解,達成協議,糾紛處理結束。第二,如果雙方協商不成,醫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請求。請求進行醫學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協調雙方承擔相應責任。達成調解協議,糾紛處理結束。第三,如果不服協調,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跳過第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案情,委托鑒定機構進行司法鑒定。并根據鑒定結果,做出依法判決。
二、醫療事故糾紛怎么處理,醫療事故糾紛處理
1. 醫療糾紛發生后,當事科室負責人及當事人應積極做好解釋工作,以利糾紛及時解決。當患者或家屬不能理解或接受時,當事人可以自愿填寫醫療糾紛處理委托書,科主任簽署意見,委托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處理。
2. 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對醫療糾紛進行調查核實,得出初步結論,同時封存有關的病歷資料及相關物品,將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向家屬通報、解釋,并組織力量維護工作秩序。
3. 較為復雜的醫療糾紛由醫療機構負責人根據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并向患者通報、解釋。
4. 醫療糾紛發生后需市衛生局出面協調解決的,由醫院相關職能科室填寫醫療糾紛協調處理委托書,院長或分管院長簽字后,委托市衛生局處理,具體由市衛生局醫政科負責。
三、醫療事故糾紛怎么處理,醫療事故糾紛的應該怎么處理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醫療事故糾紛怎么處理,醫療事故糾紛的應該怎么處理”的解答如下1. 醫療糾紛發生后,當事科室負責人及當事人應積極做好解釋工作,以利糾紛及時解決。當患者或家屬不能理解或接受時,當事人可以自愿填寫醫療糾紛處理委托書,科主任簽署意見,委托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處理。
2. 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對醫療糾紛進行調查核實,得出初步結論,同時封存有關的病歷資料及相關物品,將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向家屬通報、解釋,并組織力量維護工作秩序。
3. 較為復雜的醫療糾紛由醫療機構負責人根據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并向患者通報、解釋。
4. 醫療糾紛發生后需市衛生局出面協調解決的,由醫院相關職能科室填寫醫療糾紛協調處理委托書,院長或分管院長簽字后,委托市衛生局處理,具體由市衛生局醫政科負責。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四、醫療事故糾紛怎么處理,醫療事故糾紛怎么辦,醫療事故
一、醫療糾紛處理流程1、醫療糾紛或投訴發生后,所在科室負責人應立即向醫務科報告,隱匿不報者,將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后果。
2、因醫療問題所致的糾紛,所在科室應先進行調查,迅速采取積極有效的處理措施,控制事態,爭取科內解決,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糾紛患者及家屬,認真聽取患者的意見,針對患者的意見解釋有關問題,如果患者能夠接受,糾紛投訴到此終止。
3、醫務科接到科室報告或家屬投訴后,應及時做好登記,并向當事科室了解情況,與科室主任共同協商解決辦法,如果患者能夠接受糾紛投訴到此終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請患者就問題的認識和要求提供書面材料,醫務科調查落實后提出解決方案,并向分管院長匯報,與患者協商處理意見,如患者接受,處理到此終止。
4、醫務科無法解決的醫療糾紛,建議患者或家屬按法定程序進行醫療鑒定。患方不鑒定、不起訴、也不聽解釋,采取違法行為對我院正常醫療秩序構成影響的,依照衛生部、公安部《關于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上報縣衛生、公安、司法等部門進行處理。 二、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法定程序)
1、醫患雙方本著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則,在縣人民調解中心醫患糾紛調解室負責人的主持下進行調解。
2、患者或其家屬可以向縣衛生局醫政股申請,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3、患者或其家屬可向縣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由法院組織安排司法鑒定或醫療事故鑒定,并依據鑒定結論,依法做出民事判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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