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侵權的構成要件是? 版權被別人注冊的商標被別人注冊怎么辦,
一、注冊商標侵權的構成要件是?
一、商標侵權行為的概念商標侵權行為是指違反法律的規定,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未經商標權人的同意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我國商標法采用的是注冊在先的原則,因而我國商標權保護是針對注冊商標而言的。未注冊但已經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的商標雖然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享有禁止他人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的抗辯權利,但不享有商標法提供的禁止侵犯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保護。商標侵權二、哪些是商標侵權行為?根據我國商標法以及商標法實施條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相關司法解釋,具體侵害商標權的行為有以下幾種(一)使用侵權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使用他人的注冊商標,必須經商標所有人同意并簽訂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然后在商標局備案。如果未經許可而實施該行為,無論是出于故意還是過失,均構成他人商標專用權的侵犯。(二)銷售侵權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即屬流通領域的商標侵權行為。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侵犯他人商標權的銷售行為的構成,不再以銷售者是否存在“明知”或“應知”的主觀過錯而論。只要行為人具有銷售侵犯商標權的商品的行為,就以侵犯商標權的行為而論。但構成侵犯行為的并不一定都要承擔賠償責任,銷售者只有在主觀上具有明知或應知的過錯的,才負賠償責任。(三)商標標識侵權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又稱為商標標識侵權。1、未經商標權人授權和委托而制造、銷售其商標標識;
2、雖然商標權人的授權或委托,但超出授權或委托的范圍,制造、銷售其注冊商標標識等行為。(四)反向假冒行為未經商標注冊人的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即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行為人將該注冊商標撕掉或去除,換上自己的或他人的商標,再將更換了商標以后的商品投入市場,冒充自己的商品予以展示或者銷售的行為。(五)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所稱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作為商標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
2、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引用法規
[1]《商標法》 第五十二條
二、搶注商標的屬于侵權行為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搶注商標是侵權行為的一種。申請人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商標局對搶注行為人不予注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一條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二條
三、版權被別人注冊的商標被別人注冊怎么辦,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當被搶注商標進入初步審定公告,提出異議。當被搶注的商標核準注冊時,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被搶注的商標無效。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引用法規
[1]《商標法》 第三十二條
四、使用他人商標做域名是否構成侵權
用別人商標作為公司名,是否違法,有以下兩種情況1、已經核準的公司名稱享有名稱權,與商標同名不存在侵權。但未經核準的公司名稱可能侵權。
2、已經核準的公司與商標同名雖然不存在侵權,但違反商標法第五十七條違法使用商標構成侵權。
網站名與別人的相同,也是違法的。《網站名稱注冊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網站所有者對其所注冊網站名稱享有專有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其所擁有的網站上使用與他人注冊網站名稱相同的名稱。
3、《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的名稱。第三條企業應當依法選擇自己的名稱,并申請登記注冊。企業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稱權。
4、《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引用法規
[1]《網站名稱注冊管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
[1]《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 第二條
[2]《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 第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五、后注冊的商標構成侵權嗎
要看情況,如果注冊的商標自己使用就不算是侵權,如果是他人未經同意就使用就算是侵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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