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授予專利的是 可以授予專利的是
一、不可以授予專利的是
根據《民法典》第152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民法典》生效時間是2021年1月1日)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152條
二、我國不能授予專利權的領域包括什么,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我國不能授予專利權的領域包括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等。在我國的專利權的取得的規定中,一般來說,只要是發明創造、外觀設計等具備授予專利權的實質條件以及形式條件的,此時專利人就可以獲得專利權。
三、可以授予專利的是
名譽權與隱私權屬于人格權范疇,兩者均以尊嚴性精神利益為客體,從定義上看,名譽權是自然人與法人、非法人組織維護其名譽安全而不受侵害的權利,而隱私權是自然人個人生活自由與保密的權利。由此可以看出,二者之間的區別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首先,二者客體不同。從民法角度而言,名譽權的課題是社會公眾的一般評價;而隱私權則是權利人不愿公開的隱私信息。
其次,侵權方式不同。侵害名譽權的主要行為方式為故意以侮辱與誹謗來減損他人的名譽,前者為以暴力或語言文字等方式毀損他人名譽,如剝光他人衣服、嘲笑辱罵他人等;后者為以語言文字方式捏造有損名譽事實并廣為散布,如宣揚某公司財力虧空、將要倒閉等。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在于非法獲得或未經許可非法公開他人的私人信息。
再次,侵權的后果不同。名譽權的侵犯往往是利用虛假的信息,所以如果查明事實,可以否定虛假的信息,通過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等方式來加以救濟。隱私權的基礎在于其客觀性和秘密性,如果被公開,就喪失了秘密性的基礎,也就不再成為隱私,所以是無法像救濟隱私權一樣的方法來補救。
最后,侵權的構成要件不同。侵犯名譽權實行的是過錯責任,需要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為其構成要件。而對隱私權的侵犯則實行嚴格責任,侵犯隱私權也不一定要以造成精神損害為后果,只要有非法獲得、未經許可而公開的行為,就產生侵權的結果。
侵害名譽權與侵害隱私權最大的差別在于,前者需要捏造事實進行侮辱誹謗,后者是未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披露事實。
四、專利可以被授予的條件是
除了以下幾種情況,都可以被授予專利權1、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2、科學發現。
3、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4、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5、動物和植物品種。
6、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7、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五、中國專利法規定不授予專利的是藥品
我國專利法規定的授予是必須要符合法律所規定的這樣一種專利,具有創造性,新穎性,還有實用性,當然不同類型的專利權它所具有的一個特征是不一樣的,按照我們國家的專利法規定,科學發現是不能夠被授予的。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六、生物學方法能否授予專利,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生物學方法并不能被授予專利權,生物學方法屬于智力活動方法,在我國,智力活動的規則及方法,科學發現,對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等都不能被授予專利。專利分成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生物學方法不屬于發明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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