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傷殘如何鑒定,標準是什么?
一、人身損害傷殘怎么鑒定,標準是什么?
一、人身損害傷殘鑒定程序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實,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二、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之殘疾賠償金標準
1、賠償標準。就是受訴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人均純收入。但是受害人如果有證據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2、賠償年限。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和工傷傷殘評估標準是什么?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和工傷傷殘鑒定規定是需要向工傷事故發生地勞動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書,并提供受傷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及用人單位工商登記材料;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可證明存在勞動關系或事實勞動關系的材料;事故發生時病歷、診斷證明書,法院記錄等醫療材料。
三、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有多長時間?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律師解答
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有期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八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
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
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引用法規
[1]《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二十八條
四、沒有工傷認定傷殘鑒定嗎?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沒工傷認定是不需要進行傷殘鑒定,主要就是因為根據我們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第23條當中明確的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必須要提供工傷認定的決定,所以沒有的情況之下是不能夠再次的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23條
五、有工傷證,沒有傷殘鑒定能辦傷殘證嗎
殘疾證辦理條件具有中國常住戶口,符合國家務院制定的《中國實用殘疾人評定標準》的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智力殘疾、肢體殘疾和精神殘疾的人員。辦理材料1、申領人身份證復印件;2、申領人2寸免冠近照3張;
3、個人醫院病歷。無原始病歷,且殘疾狀況不明的,由申領人先行到區級以上醫院檢查,并根據不同殘疾類別提供檢查報告視力殘疾區級以上醫院視覺誘發電位測試報告單;聽力殘疾常州市二院聽力誘發電位測試報告單;肢體殘疾一年以上門診病歷,截肢者、小兒麻痹、兩退粗細明顯者可免病歷;智力殘疾常州市德安醫院或102醫院智商測試報告單;精神殘疾區級以上精神病專科醫院病歷證明(2年以上治療病歷);
4、《殘疾證》遺失補辦的,提供《遺失聲明》,聲明刊登后滿一個月方可補辦。
5、已領取殘疾證后想再次評殘升級的,必須持證滿一年后才可重新申請復評。辦理地點殘疾人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以上就是我為您整理的一些有關于有工傷證沒有傷殘鑒定怎么辦這個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您能采納!
六、人身損害傷殘和工傷傷殘鑒定
1、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2、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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