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四川工作受傷,工傷再次鑒定在哪兒辦理
一、朋友在四川工作受傷,工傷再次鑒定在哪兒辦理
先到當地人社局進行工傷認定(事故發生之日1年內),再到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初次鑒定,對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果不服的,在十五日之內,可以向省級(上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再次鑒定.
二、辭職后的工傷鑒定由誰出?
職工工傷辭職后工傷鑒定還有用,可以根據鑒定結果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相關待遇。如果在職時繳納了工傷保險的,那么,由社保局工傷保險基金按照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傷殘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按照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如果,在職時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那么,所有費用按照傷殘等級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傷殘等級的補助金相關額度由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具體規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以上就是我對辭職后工傷鑒定誰出這個問題的答復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
三、勞動者離職后能否進行工傷鑒定?法律上有何規定?
離職的員工也是可以進行工傷鑒定的,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一年,從工傷事故發生之日開始計算,用人單位給勞動者進行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限是三十天,也是從工傷發生之日開始計算的。
四、工傷鑒定申請書需要找誰蓋章受了工傷后,需要去誰處蓋章?
1.發生工傷事故后,應該有用人單位在一個月內向社保局申報;
2.如果用人單位在一個月內不予申報的,個人要向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仲裁,且是在工傷發生之日起的一年之內。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4.公司如不同意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就不會在申請上加蓋公章的,因此,申請表不是必須要用人單位蓋章的。
五、傷者申報工傷后幾天鑒定,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一般是需要三十天時間進行鑒定。員工在發生工傷的情況之后需要第一時間就診并將相關的治療材料進行妥善的保存,并同時向當地的鑒定中心申請進行醫療鑒定,確認工傷的等級,這是合理的行為。
六、朋友上班受了工傷,如何申請工傷鑒定?
一、申請。申請人按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二、受理。
1、保險科接到申請后15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對不屬于本管轄的告知申請人。
2、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在30日內補齊材料。
三、認定。
1、經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60日內(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0日)作出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并告知單位和個人。
2、對不能提供勞動關系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的,告知申請人提起勞動仲裁以確定勞動關系,仲裁時間不累計在受理的規定時間內。
3、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要告知申請人。
4、對認定為工傷的發工傷證。
四、鑒定。 停工留薪期或經治療傷情基本穩定的,申請人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
五、工傷保險待遇。
經鑒定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申請人向社保中心申請待遇審核。根據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工傷職工給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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