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校園受傷害,誰擔責,是否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一、未成年人在校園受傷害,誰擔責,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未成年人在校園受傷害,學校擔責,前提是孩子是不滿八周歲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若是學校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若孩子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學校只有在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情形下,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條
二、在學校受傷,學校是否有責任
1,學校有責任,可以要求賠償以下費用的一部分。
2,可以要求對方進行民事賠償,要求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財產損失等,如果構成傷殘,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傷殘賠償金。費用金額可以參考以下標準。
1、,醫藥費。醫藥費是根據醫院診斷證明、正規醫療發票確定數額。包括你為治療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整形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
2、,營養費。營養費是按照醫生開具的營養需求診斷證明和相關費用支出證明確定數額。是指為輔助治療身體疾病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的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
3,誤工費、護理費。誤工費、護理費是根據受害人或護理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交通食宿費。交通費根據你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陪護或者轉院治療等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計算;住宿費根據你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應以實際支出和費用或當地實際生活水平計算;
5,傷殘賠償金。傷殘賠償金是根據法醫鑒定確定的傷殘等級、受害人戶籍地或實際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標準為基礎計算。按照當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7,財產損失財產損失是根據你遭受的實際財產損失為限的,包括物品的維修費、貶損費等,以受損物品的實際價值為限。應當提供購買物品的發票、合同、收據等來證明受損物品的價值,如果無法確定價值的,可以申請鑒定,根據鑒定結論確定。
3,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為1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超過訴訟時效的,喪失勝訴權,因此建議在1年內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起訴,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為訴訟。起訴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三、小孩在學校受傷,誰來負責,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小孩在學校受傷,應由學校或者侵權第三人承擔。學校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小孩受到傷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第三人侵權導致小孩在學校受傷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學校有過錯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四、學校體育受傷,學校有責任嗎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在學校學校體育受傷,學校有責任嗎”問題回復如下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第四十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造成孩子人身損害的同學父母應負責賠償,但是學校也應當承擔責任。因為孩子正在上體育課,學校老師應當在現場指導學生們進行器械使用。而您孩子的老師離開了操場,疏于對學生管理,因此學校也要承擔責任。希望以上關于孩子在學校打架受傷學校有責任嗎的回答能幫到你。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引用法規
[1]《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九條
[2]《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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