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既遂如何判刑,法律依據有哪些?
一、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既遂如何判刑,有沒有法律依據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既遂應當是按照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對此作出處罰。而根據《刑法》第395條當中明確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的將會按照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395條
二、中國對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既遂的量刑標準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司法機關在查處貪污、受賄、走私等刑事犯罪案件過程中,發現被告人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合法,差額達到巨大標準的,應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予以認定,按數罪并罰原則處罰;差額未達到巨大標準的,不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認定,但其差額部分仍屬非法所得,應依法予以追繳。
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既遂刑事責任如何追究,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額特別巨大的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工作人員的工資都是發放標準的,如果其名下的財產和家庭生活開支超出了合法的收入,并且無法說明合法的來源就構成了犯罪,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既遂判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對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既遂的人進行處罰的最新標準是1、國家工作人員犯此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差額特別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該國家工作人員說明來源,不能說明來源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額特別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三百九十五條
五、我國刑法對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既遂的處罰規定
1.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2.司法機關在查處貪污、受賄、走私等刑事犯罪案件過程中,發現被告人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合法,差額達到巨大標準的,應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予以認定,按數罪并罰原則處罰;差額未達到巨大標準的,不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認定,但其差額部分仍屬非法所得,應依法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