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嚴重逾期最后協商還本金
一、信用卡逾期被起訴的時間,逾期金額和嚴重程度。
1、信用卡逾期90天以上就符合信用卡詐騙的條件,銀行可以向法院起訴持卡人。
2、如果欠款的金額達到一萬以上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的“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罪。法律依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屬于惡意透支行為,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擴展資料信用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所有權。透支數額較大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2.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可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4.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為人主觀上還必須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不能構成本罪。在此應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詐騙罪的各種行為中,行為人因行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而不盡相同。例如,使用偽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明知是偽造或者作廢的信用卡,否則,不能構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況下,區分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也應當從行為人的故意來分析,如果行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則是惡意透支,反之,則是善意透支。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二、前兩年辦手機分期嚴重逾期了。會上征信嗎?現在辦信用卡有影響嗎
房貸申請是購房時的一個重要關節,有很多市民平時無惡意拖延還錢的做法,卻在銀行征信審核上吃了“閉門羹”,其實有些小習慣會在不知不覺間影響您的征信記錄。信用卡逾期影響征信銀行看重個人征信,信用卡的逾期記錄都會或多或少的影響房貸申請,信用卡逾期對持卡人申請房貸影響程度分為兩種1、房貸利率會被提高或借貸成數降低如果持卡人有
一、兩次的信用卡逾期,而且逾期額度不大、短時間之內返還的話,銀行還是樂意為其發放借貸,但是借貸利率會被提高或者獲批的借貸額度被調低。
2、房貸申請被拒若持卡人兩年內持續三次逾期還錢或累計六次逾期還錢將不能得到房貸借貸。持續三次逾期還錢的含義是,比如一筆資本還錢時限是一個月,持續三個月沒還;而累計六次是指,逾期一次,還了,又發生了逾期,如此發生六次。并非所有信用“污點”都導致不能申請房貸,如果申請人能提供無心逾期的證據,部分銀行可能會網開一面。例如有的人僅是開卡后忘了使用,僅欠年費,部分需要到總行開據僅欠年費的證明,就照樣能夠申請房貸。還有部分銀行,金額不大通常為500元以下的話去開非惡意逾期證明,提高首付,或者銀行需要你存幾萬元,給銀行拿一個定期存款的存單證明,之后就能夠申請房貸了。還錢日存款延遲有些購房者第一套房順手申請借貸,卻在二套房上被拒,其實問題就出在一套房的還貸習慣上。買房借貸后有一個固定的還錢扣款日,有些人習慣在最后一天將房貸還錢存入賬戶,這其實是一個不太好的習慣,容易導致逾期。明明按時還錢,要怎樣會被認為是逾期呢通常銀行在還錢日的扣款有固定的時間,有的銀行是0點,有的銀行是
8、9點。有的銀行只有1次扣款機會,有的銀行比較人性化,有2次扣款機會。總之,各家銀行對扣款的限定會有差異。房貸不像信用卡有“容時”服務,會提供大體三天的寬限時間,一旦逾期還錢就會被計入征信記錄有些銀行比較人性化,第一次提醒后及時還錢不會記入征信。建議大家最好不要在扣款日當天去存款,以免導致不必要的逾期。
三、信用卡嚴重逾期,沒有還款能力怎么辦?被起訴了怎么辦
盡快與銀行協商還款,如果對方起訴你,你很有可能會被強制執行的。信用卡惡意透支的后果1、產生不良信用記錄;
2、產生利息日利息按0.05計算,從消費記賬日起息;
3、產生滯納金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滯納金,按月計收;
4、銀行會起訴;
5、自還清欠款日起5年內無法在銀行辦理信貸類業務。信用卡欠款不還,銀行會通過多個途徑進行催收,如果其中表示還款并做出還款計劃,實際履行的,銀行不會報案作為刑事案件處理。如果拒不還款,銀行一般會通過民事途徑起訴,再不還款的才會啟動報案程序。如果公安立案后,再不還款,有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拓展資料
具體法律規定如下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 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最高院 最高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1]《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2]《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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