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侵權起訴流程中的具體規定是什么?
一、名譽侵權起訴流程具體如何規定,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名譽侵權起訴流程中首先人被侵權人提交訴訟材料和法定有效證據,向管轄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名譽侵權民事訴訟請求,經人民法院受理后擇日開庭,經過庭外調解、開庭審理等流程最終進行判決裁定。
二、侵害名譽權的構成要件,具體相關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專業分析生活中,一般的吵架、數落或非議他人的行為并不會損害對方的名譽,因而也不構成侵犯名譽權。按照民法的有關規定和精神,侵犯名譽權需具備以下4個構成要件
1行為人實施了以侮辱、誹謗、宣揚他人隱私等方式詆毀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是指以書面、口頭等方式公然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例如使用下流、骯臟的言語辱罵對方,在文章中利用貶低人格的語言攻擊對方等。誹謗是指捏造有損他人名譽的事實,并加以張揚、散布。宣揚他人隱私,造成一定影響的,也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
2行為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后果。具體包括受害人社會評價的降低,這一結果應是客觀存在的事實,而不應當只是受害人主觀上的一種自我感覺;受害人精神遭受痛苦,這一結果雖無法量化,但實實在在地表露于受害人的外部行為;受害人財產受到損失,如因無法工作而導致收入減少,喪失原已確定的演出機會而無法獲得報酬等。
3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即損害后果是由于侵權行為所直接引起。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即行為人主觀上有侵害他人名譽權的故意或過失,如出于發泄不滿、報復他人等目的而故意或過失實施侵權行為。上述4個要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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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利侵權訴訟時如何進行法律救濟
被他人起訴專利侵權的,如果被告方認為不構成專利侵權,可以依法進行答辯,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專利權侵權案件中被告向法院遞交答辯狀的時間是收到起訴狀副本以后的15天之內。不過,被告方是否提出答辯都不影響法院的審理工作。
四、專利侵權法律責任具體有哪些,法律上如何認定
專業分析
專利侵權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有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行政責任對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罰款等。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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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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