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死亡后,社保如何處理?
一、職工死亡的社保如何處理?新社保死亡處理規定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2、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3、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二、在職職工死亡社保處理,是否合法
律師解答
在職職工死亡社保處理的處理為養老保險中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若是員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三、單位職工死亡社保怎么處理,法律有哪些規定?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2、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3、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四、職工死亡后社保的處理方法是什么,法律規定是什么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2、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3、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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