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了網絡貸款合同但未放款,合同是否生效?
一、簽署了網絡貸款合同但沒有放款,合同生效嗎
根據合同的約定,必須是放款以后,貸款合同才會生效。貸款機構沒有放款,屬于貸款機構單方面違約,這個合同自然不能生效。而且一旦合同生效,用戶就必須按照規定來進行還款,這樣對于用戶來說肯定是不公平的。
因此,用戶申請網貸,只要貸款資金未到賬,都是不需要還款的,放款失敗就相當于貸款申請失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
二、網上貸款簽了合同沒放款合同生效嗎
1、網絡借貸在實質上是一種民間借貸行為。作為一種新型的民間金融模式,在具有傳統民間金融特點的同時,其網貸平臺的角色也發生了變化,不再僅限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主體身份,一些P2P網貸平臺還充當了居間人、擔保人等身份。借款合同,不以實際發放借款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因此,網上貸款簽了合同沒放款不影響合同效力。
2、貸款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后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出借人未按照貸款合同約定的時間出借錢款,屬于違約行為,作為借款人是可以要求出借人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支付貸款的,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網貸糾紛的處理方式如下
1、債權受到侵害時,投資者可以選擇通過起訴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向行政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3、向公安機關報案。進入刑事程序后,公安機關會盡可能逐一收集集資參與人的言詞證據、查證屬實的書面合同、銀行賬戶交易記錄、會計憑證及會計賬簿、資金收付憑證、審計報告、互聯網電子數據等證據,綜合認定非法集資對象人數和吸收資金數額等。
三、網貸簽了電子合同沒放款,合同有效嗎
1、合同是否生效,取決于雙方是否達成合意。對方給你的模版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
2、換句話說,你簽的電子合同中,約定的是雙方簽字生效,還是你單方簽字就成立了。
3、正常情況下,你簽了電子合同,對方會給你一份回執,無論是郵件確認或是信息確認,都會明確告知你,對方接受與否。
至少,對方會有個對應的服務人員,與你聯系確認。
4、假使合同生效了,對方沒有履行放款義務,你也沒有還款及利息義務。
5、如果你們之間有溝通方式,對方既不確認合同成立也不拒絕,在適當的時候,你也可以主動通知對方,該電子合同取消或解除。
四、在網上貸款簽了合同沒放款合同有效嗎
1、網上貸款簽了合同,而簽訂合同的主體適格,意思表示一致以及合同的符合法律規定的,該合同是有效的。
2、但是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發放貸款的,貸款人要承擔因此給借款人造成的損失。
3、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條規定,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4、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5、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
[2]《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條
[1]《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
[1]《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