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何處理?
一、5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怎么處理?
5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怎么認定目前在法律上只對住宅類房屋進行了明確,住宅類房屋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可以自動續期,但如果是商業用地或者其它類的用地,目前并無明確說法,具體情況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門咨詢。
二、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怎么辦,法律有哪些規定
土地使用年限達到了40年到期之后如果還想要繼續使用就需要延長土地的使用權年限,這個時候就需要了解清楚當地的土地使用權政策,然后就是準備好相關的材料,然后根據程序來進行土地使用權的延長。
三、50年土地使用證到期后怎么辦?
50年土地使用證到期后的做法是土地使用者申請續期;政府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在一般情況下,政府應批準續期使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21條
四、土地使用權是40年屆滿之后怎么辦?
40年土地使用權只是土地使用權中的一種。一些土地如住宅等,使用年限如果到期,是可以自動續期的,但是也有一些土地如果想要繼續使用,就需要在使用年限到期之前通過一系列的手續進行申請。
五、商業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后怎么辦,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商業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請辦理續期。續期需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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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