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國籍必須在原來城市辦理嗎 補辦身份證在外地可以辦理嗎?
一、恢復國籍必須在原來城市辦理嗎
恢復國籍不必在原來城市辦理
根據我國國籍法規定,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
曾有過中國國籍的外國人,具有正當理由,可以申請恢復中國國籍;被批準恢復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二、已取得外國國籍的華人如何恢復中國國籍
恢復中國國籍一、申請條件
曾有過中國國籍的外國人,具有正當理由,可以申請恢復中國國籍;被批準恢復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二、受理、審批機關
受理恢復國籍申請的機關,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公安部授權各駐外使領館審批外籍華人恢復中國國籍申請。
三、申請手續
(一)填寫《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
(二)提交要求恢復中國國籍的書面申請。
(三)提交相應證明
1外國護照復印件;
2外國人的永久居留證復印件;
3提供曾經具有過中國國籍的相關證明;
4受理機關認為與申請恢復國籍有關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事項
被批準恢復中國國籍后,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出入境手續按中國公民有關規定辦理。
三、異地補辦身份證需要哪些條件?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1.證件辦理 持有居民身份證或戶口薄,同時出具下列相關證明材料之一的,可以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試點窗口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和丟失補領業務
1《省居住證》;2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持有工商執照,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3持有經教育部門注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材料的;4實際居住在本地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或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的。
2.證件領取申領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須上繳原居民身份證(不能上繳舊證的,寫出書面說明存檔)。如申領人《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丟失的,憑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領取。現場核對證件的機讀信息、視讀信息和指紋信息,并簽字確認。辦理流程如下第一步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第二步戶籍地簽發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第三步居住地制、發證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注意各地具體流程有所不同,以當地規定為準。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四、異地身份證補辦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異地身份證可以在北京補辦。 補辦條件 在京長期居住、工作、學習的以上的各省市戶籍人員,因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損壞、丟失,需要辦理換領、補領的。 注 申領人可就近向全市城區近郊區范圍內的戶籍派出所提出申請辦理; 遠郊區的懷柔、平谷、密云、延慶分局,可到所在的城區派出所或戶籍大廳申請辦理。 補辦材料 供北京市核發的本人有效期內的工作居住證或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中任一證明證件。注須申請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現場辦理。 補辦流程 到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申請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提供北京市核發的本人有效期內的工作居住證或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中任一證明證件; 需本人現場拍攝采集居民身份證標準照片,并采集本人指紋信息。目前異地居民身份證受理系統不支持照片掃描; 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辦理地點 需要到北京市戶籍派出所(遠郊分局戶籍大廳)異地受理窗口進行辦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五、身份證丟了,湖南人現在貴州工作,可以在異地補辦嗎
可以。異地補辦身份證的程序1、申請人本人持居住地市級公安機關簽發、簽注的居住證,到居住地縣級公安機關指定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辦理。申請人居住證丟失或未辦理居住證,依照《江蘇省流動人口居住管理辦法(試行)》已在居住地公安機關辦理居住信息登記的,憑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申請換領的,應交驗原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人員,按規定由其監護人陪同,代為辦理各項手續。
2、通過審核后,現場采集人像和指紋信息,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工本費,完成申請手續。
3、受理信息將通過全國系統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由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負責審核簽發。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因申請人信息差錯、身份無法核實等不予審核簽發的,異地受理點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并退回工本費,申請人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
4、受理信息經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審核簽發后,由江蘇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完成證件制作和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核驗并領取證件。依照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六、國有土地使用證補辦流程
(一)出具書面申請和土地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為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三)申請人為單位的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托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復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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